关于做好我院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食品313发布时间:2020-10-04浏览次数:2674


各位同学: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<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>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105号)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1925号)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》(粤财教〔2017266号)和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华南农办〔2014151号)的通知,为做好我院今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助项目

1.2019-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。

2.2019-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3.2020-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。

二、奖助对象

1.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(不含评选当年已毕业的学生)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。

2.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(不含评选当年已毕业的学生)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。

3.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。

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评选。

三、奖助人数、标准和名额分配 

1.国家奖学金。全校共奖励101人,8000//年,一次性奖励,我院奖励5

2.国家励志奖学金。全校共奖励1577人,5000//年,一次性奖励。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。

3.国家助学金。资助金额2000-4000//年,分两个学期发放,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另行通知。

四、申请条件和要求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(二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
(四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
(五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
(六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。

(七)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%(含)。

(八)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达到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),必须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,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。

具体标准如下:

1.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
2.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,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生专著。   

3.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、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。

4.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(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)。

5.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;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二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。

6.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、二等奖,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;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。

7.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、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

8.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。

(九)学习成绩优秀,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为前50%(含)并获得学校优秀三等奖学金以上(含)。

(十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通过评选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

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、(五)、(七)或(八)条。同等条件下,综合测评排名名次居前者优先。

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、(九)和(十)条。

申请国家助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的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、(六)和(十)条。

五、申请程序

(一)学生申请。符合条件的学生,在综合测评结束后,准备有关材料。请留意年级、班级具体通知。

1.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需提交的材料(108日晚24点前以“年级+姓名+国家奖学金”命名格式打包提交材料至奖助学邮箱foodjdb@163.com

1)用于导入系统的《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-模板》 (附件2-1,电子版),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-2需点击“开始检查”,检查通过后方可提交。

2)若“申请条件”选择(八)的,需提供(六)中提及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;

3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(jpg格式(格式参见附件5,电子版)。

2.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(需通过2019-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)10月9日中午12点前以“年级+姓名+国家励志奖学金”命名格式打包提交材料至奖助学邮箱foodjdb@163.com

1)用于导入系统的《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-模板》(附件3-1,电子版),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-2需点击“开始检查”,检查通过后方可提交。

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个人近期生活照(jpg格式(格式参见附件5,电子版)。

3.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(需通过2020-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)(初步预计1015日交材料)

用于导入系统的《本专科国家助学金-导入模板》(附件4-1,电子版)。需点击“开始检查”,检查通过后方可提交。

以上检查请务必用Office Excel软件进行!

(二)学生所在班级评议,并提名。

(三)学院评审与公示。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专项评审会议,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,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日。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(研究生工作部)。

(四)学院填报系统模板。学院须将评审结果数据填报系统模板,并发至党委学生工作部(研究生工作部)助学管理中心统一导入系统。

(五)党委学生工作部(研究生工作部)助学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导入系统。

(六)学校评审与公示。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,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,根据批复,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1.请各班级、各年级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今年评选时间特别紧,任务重,材料多,各年级要抓紧综合测评的审核工作,统筹安排,同步推进,注重衔接,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、学校奖学金评选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。

2.请各班级根据要求,严格规范评审程序,严格把握评审标准,在学习年限、学习成绩、突出表现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,重点组织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集中填报材料,详细说明填表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,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,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。

3.各年级在评选工作中,要不断创新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机制,坚持把培植先进典型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。同时,对资助学生开展感恩、励志、诚信等教育,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。

4.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,实行等额推荐,不得将名额、资金拆分。根据有关规定,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;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;校内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双重获得者,按最高等级金额颁发奖金,不重复发放。

5.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助后,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,一经核实,取消资助资格,收回奖助金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
6.请各年级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,按时做好学生典型事迹推荐,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,确保学校按时向省教育厅报送有关材料。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,各年级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。

联系人:余老师,电话:137608157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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